“名师工作室”运作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 时间:2016-11-03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建立健全优秀教师发展平台和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从而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级名师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

校级名师工作室,是在学校的领导下,以学科专业特色或在全校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名师姓名命名的学术活动组织,是由同一学科领域或跨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科研、培训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团队。

校级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校教育教学和科研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通过对有潜质的青年教师进行集中指导培训,带动更多的教师成长为名师及学科骨干。

    第二条  校级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选拔

校级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协研成员、学员组成,主持人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首批名师工作室数量限定四个,以后成熟一个成立一个。

(一)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尊重组织、服从安排,以大局为重,事事能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3.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业绩突出,具有副高职称或其他称号,有较高理论及实践水平的在职优秀教师。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6.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及相关技术操作。

(二)校级名师工作室协研成员的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智慧,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组织、服从安排,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崭露头角,获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在学校同一学科内有较显著影响和认知度;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全校教师认同并获得较好成绩的优秀教师。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及相关技术操作。

(三)校级名师工作室学员的选拔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肯干,有发展潜力,不计得失,肯吃苦,善钻研,在工作中不断追求进步的有志青年教师。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尊重组织、服从安排。

3.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第三条  校级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校级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培训中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加强学科教学教研团队建设,解决学科教学难题,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培养、培训教师

制订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工作周期内培养工作室成员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或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化发展,使学员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发挥其成员在本学科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力争形成名优群体效应。根据需要参与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

(二)课题研究

校级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要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教育科研论文或编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三)教学指导

积极开展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课题带动、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活动,不断更新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他们的课堂驾驭能力,辅导他们在各级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奖。

(四)成果辐射

校级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著作、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校级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五)在线研讨

依托学校校园网站,建立专题网页,以互动的形式与学科教师交流教育教学信息,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开展网络教学研究和课程教学研讨,使不同学科教师有交流的固定平台。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缔结学科友谊,促进共同提高。

第四条  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的职责任务

(一)主持人的职责任务

1.根据规定,全面负责校级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三年发展规划和每学年工作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培养目标和针对性、实效性的培养措施。

2.主动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针对每一个学员的特长,对学员实施全程培训指导,引领学员提高综合素质。在任期内,培养(带教)本学科5-7名学校优秀教师,促进其专业化发展,使他们成长为学校学科骨干。

3.每学期,本校内评课不少于8节,上校级公开示范课不少于1节,举办校级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4.定期组织工作室学员开展理论学习及研讨,每月至少1次,每次集中研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有研讨交流记录。每学期提交工作室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1份。

5.任期内,至少主持并解决1个有价值的重大教育教学问题,主持并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课题,至少有2篇以上研究报告或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获奖。

6.及时整理和妥善保存校级名师工作室活动记录、研究成果资料,负责建好校级名师工作室和学员档案,接受学校指导、检查、评估和工作室的年度过程性考核和周期终结性评估。

(二)工作室协研成员的职责任务

1.遵守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善于向名师学习,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2.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初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总结,每半期在名师工作室交流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3.每学期,本校内评课不少于5节,上校级公开示范课不少于1节,积极参加系部及以上赛课活动,提交优秀教学设计和优质课例实录各1份。

4.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2篇读书笔记,每年度至少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并公开发表或获奖。

5.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实行师徒结对制。首批工作室每名成员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各项教育科研活动,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6.帮助工作室主持人维护运行工作室网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为名师工作室网页提供动态的教育教学信息或资源,并为学科教师提供网上答疑等服务。

(三)工作室学员的职责任务

1.遵守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善于向老师学习,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初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总结,每学期在名师工作室交流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3.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赛课活动,每学期提交优秀教学设计和优质课例实录各1份。

4.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1篇读书笔记。

5.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为名师工作室网页提供动态的教育教学信息或资源。

 第五条  建立程序

(一)确定主持人

校级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确定人选,经校长室同意,公示后无异议最终确定主持人。

(二)选拔协研成员

公布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协研成员要求。

根据组建成功的校级名师工作室要求,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愿申请、将相关材料交所在系部,经系部同意后上报教务处,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主持人同意后,确定为工作室协研成员。

工作室协研成员首批原则上不超过五名。

(三)挂牌运行

学校根据工作室学科特点或名师姓名等多种形式选择命名各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和牌匾,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按计划开展工作。

(四)招收工作室学员

工作室协研成员有义务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实行师徒结对制。青年教师可根据校级工作室学科特点,根据学员选拔要求,自愿申请,首批每名工作室成员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学员纳入工作室管理范围。

(五)资料完善

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任期发展目标等相关资料报教务处存档备案,工作室自己做好工作资料完善及保存。

 第六条  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校级名师工作室由学校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并适当减少主持人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教学任务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总额:校级名师工作室经费由学校负责核拨,经费实行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工作室经费由业务活动经费、奖励经费及主持人工作补贴三部分组成。业务活动经费暂定每个工作室(待定,经校长室研究)元/学期,奖励经费依据每学期考核结果而定,主持人工作补贴暂定每月(待定,经校长室研究)元,协研成员每月补贴(待定,经校长室研究)元,主持人和成员均计工作量两课时。

2.经费使用:业务活动经费采取报帐制,由工作室主持人将用于工作室学习、研究或购买书籍资料的相关费用按学校统一的报帐制度使用经费。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补贴每月发放。

 第七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校级名师工作室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张彦之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副处长南志国、朱海燕任,教科室主任徐龙为副组长的“校级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各系部正职为组员。教务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对校级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及发展、学习、参训、交流、科研、服务教学、示范引领、个人成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相关情况交领导小组审核。

校级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和协调校级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审查工作室培养目标和组建方案,负责落实相关经费,协调有关部门为工作室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提供相关支持。

 第八条  考核评估

(一)对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考核

1.考核内容。依据校级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主要考核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情况、工作室在培养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主持人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

2.考核方式。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估。

3.结果运用。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或撤消主持人身份;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有资格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组建;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对名师工作室协研成员的考核

校级名师工作室协研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协研成员是否达到培养目标以及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

对认真参加学习,取得优秀成绩的协研成员,提供优先参加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活动的机会,特别优异的成员,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时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影响工作室发展的经工作室主持人申请,校级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

(三)对名师工作室学员的考核

校级名师工作室学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协研成员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学员进步情况,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对于进步快、成绩好、积极向上、基本达到协研成员条件的学员可按有关程序吸收为协研成员加以着重培养,享受协研成员工作补贴。学员考核不合格的或协研成员对学员不满意的经工作室主持人和协研成员商定,可撤销师徒关系,该学员不再纳入工作室管理范围。

本办法由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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