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录播室管理员职责

作者:gs07 时间:2016-11-21 点击数:

1.录播室的管理人员必须要精心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务必做到 “三防”(防尘、防潮、防震)、“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

2.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做到警钟长鸣,定期排查录播室内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主管领导。

3.做到录播室内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室内器材物品放置整齐、合理。

4.录播室管理员要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会处理一般的简单故障。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录直播工作任务。

5.及时了解录播技术的发展动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自身素质。使用设备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6.遇有闪电、雷雨、大风等特殊天气,管理人员务必要关闭一切设备的电源,拔掉电源插头,以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7.下班时,一定要关灯,关电,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凡持有录播室锁匙者,锁匙要必须切实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放或借给其他无关人员。如发现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9.要按时填写录播室使用及维修情况登记表,保管好录播室内各种文字性材料及其它设备

10.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Copyright @2011-2015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学校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区大学城合欢路1号       电话:0527-80985612   0527-80805378         传真:0527-84826507 邮箱:sqsf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