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16-11-03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的精神,引导各专业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和发展目标,发挥自身优势,办出专业特色,学校提出加强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请有关系遵照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以专业建设推动教学基本建设,以专业建设促进教学改革,以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特色(重点)专业带动学校专业建设工作走向深入,使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建设目标

   立足实际,面向市场、面向地方经济、面向未来若干年的社会需求状况,在普遍提升各专业建设水平的基础上,选择办学优势和特色较为明显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努力形成校级规划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由低到高滚动升级的专业建设新格局。

在今明两年期间(2016-2017年),学校将从正在招生的五年制专业中遴选1个专业作为重点专业建设,2个专业作为特色专业建设,并积极创建省级品牌专业,使专业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为其它专业的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加强对新建专业的论证、备案,为开办新专业(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推进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人才培养目标更加明确,专业定位更加准确,专业特色更加鲜明。

  2.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适应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启动学分制管理,体现教师专业标准要求,力争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制度等有机衔接,使课程教学内容充分反映相关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

3.强化课程建设,实行专业与课程设置“业内专家参与制”。课程改革要与教师资格证考试相结合,与专升本相结合,与学生多元就业本结合。持续推进合格课程、精品课程创建工作。构建一个既重视理论学习又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新型课程体系。

4.加强教材建设,依据发展定位、特色及专业自身培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从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等方面综合考虑,慎重选择使用教材。鼓励教师自行编写教材、开发课件、编写配套的教学指导用书,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教材体系。

5. 加强专业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对照江苏省师范类专业认证有关文件,加强实验室、技能实训室、专业图书资料、教育实践基地等基础条件建设,保证满足各专业教学需求。

6.建立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加强专业建设谋划和工作落实。同时积极组建教学团队,优化师资力量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熟悉基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老中青相结合的“双高”(教学高水平与科研高水平)教师队伍。

7.改革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小学)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构建“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和学生充分参与、全程实践、双导师指导的实践教学体系。重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组织与领导。

  8.建立健全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建设,使教学管理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9. 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评估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同时适当开展随机评估和专项检查。通过评估,对培养质量高、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的专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某些建设不力、教学质量难以保证、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专业,则限期整改。

四、经费支持

1.学校设立专业建设专项运行经费。

2.专业建设周期暂定为三年。周期内建设经费按需支拨付。若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则再参照省级建设经费标准追加相应经费。

3.专项运行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培养方案修订费、课程大纲开发费、实训室建设设计费、校内业务培训费、专家咨询费、资料费、工作调研费等。

4.专业建设专项运行经费预算管理,由系申请教务处审核把关,经费使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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