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师开展教育实习考核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gs07 时间:2018-06-10 点击数: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的精神要求,落实师范生“一践行(师德)三学会(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这一核心素养,全面加强我校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实践工作着力,提升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5月28至6月7日,宿迁高师开展13级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考核改革试点工作。
本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考核改革试点选择在六个幼儿园进行,即宿迁市实验小学幼儿园、宿城区机关幼儿园、宿迁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幼儿园、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幼儿园、宿豫张家港实验幼儿园、宿豫区浦东幼儿园。考核内容为课堂教学和实习总结答辩,考核评委由实习基地幼儿园领导、骨干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及我校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教师组成,50多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接受本次试点考核。
六所幼儿园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认真细致组织好实习生指导工作,并积极配合宿迁高师做好教育实习考核试点工作,本次试点教育考核也为今后全面开展双向考核工作积累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