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

作者: 时间:2024-10-23 点击数:

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估考核和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两项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夯实教学基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举办“2024年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质量提升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估考核和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促进教学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和措施,聚焦课堂教学改革,强化课程思政建设,打造高效课堂。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比赛获奖率、转本录取率”等指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扩大专业影响力。

二、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主题

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三、活动项目

1.加强教学秩序检查和期中教学检查,规范教学行为。

2.深化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改革,举办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和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比赛。

3.加强课堂教学改革,举办课堂教学比赛,促进课堂优质化。

4.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5.举办校级学生技能比赛、举办金秋书画展,促进职业技能训练,提升专业核心素养。

6.精心组织师生参加市级、省级教学、技能大赛、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提高比赛成绩。

四、活动组织 

学校成立“2024年教学质量提升月”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活动动员、推进、督促、考核、总结等相关工作。

组  长:刘春水

副组长:高崴 夏立标 梁艳 许乃跃 王宗柱 周善超 邹志高 仲启丰

成  员:教务处、各院部教学秘书

五、活动安排

(一)时间:10月28日——11月30日

(二)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0月23日——10月28日)

1.制定方案。教务处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各院、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比赛规则和有关通知。

2.组织动员。教务处召开动员会,营造活动氛围。各院、部另行安排时间学习讨论“教学质量提升月”方案,并对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10月29日——11月25日)。

教务处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院、部以活动为载体,要求规定活动和自选活动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突出专业特色,全员参与、狠抓落实。各院、部开展的活动要留有照片、视频,及时在校园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11月26日——11月30日)。

各院、部对“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中开展的活动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审核后,对整个活动的总结,对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和报道,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3.具体安排

2024年“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安排表

时 间

具 体 内 容

责任单位

第9周

研讨并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

教务处

组建教学能力大赛团队

教务处、各院、部

组织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学生赴苏州比赛

教务处、学前教育学院

第10周

期中教学访谈、教学检查、教案专项

教务处、各院、部

组织期中考试

教务处、各院、部

第11周

举办“幼儿教育技能”比赛

教务处、学前教育学院

举办“婴幼儿保育”比赛(师生)

教务处、康管学院

举办学生“导游技能”比赛

教务处、旅游管理学院

第12 周

 

“金秋书画”展评活动

教务处、艺术学院

举办声乐和器乐比赛

教务处、艺术学院

第 13周

 

举办“舞蹈表演”比赛

教务处、学前教育学院

评选校级思政案例、课程思政课堂教学视频

教务处、各院、部

课堂教学比赛

教务处、各院、部

教学成果奖申报

教务处、各院、部

质量月活动总结

教务处、各院、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谋划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确保“教学质量提升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强化宣传,增强“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影响力,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悉心打造“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品牌。

(二)精心组织,协调联动

    各院、部除教务处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其他活动。各院、部要配合教务处,共同推动“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深入开展,切实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三)深入落实,及时总结

    各院、部要明确“教学质量提升月”各项活动的分工和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避免活动走过场;要及时总结“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开展情况。

七、经费保障

 学生组每项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比例设置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教师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比例设置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各项活动评委费每次按一小时以内50元、半天100元、一天150元标准执行(每项活动评委及组织者不超过5人)。

      

 

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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